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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卢某贩毒拒承认,“零口供”仍被判刑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焦点中国  发布时间:2016-12-12 14:35  浏览次数:
      毕庆  索伊拉   

      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认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卢某在通过网络贩卖毒品,已构贩卖毒品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从被抓获到判刑,卢某都不承认其贩毒的事实,也就是说法院是在嫌犯“零口供”的情况下用证据将毒贩罪行锁定判处的十年有期徒刑。

      卢某长期在淘宝网上从广东深圳一代购买毒品,并通过物流快递的方式邮寄到鄂温克旗大雁镇,与此同时伙同杜某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贩卖毒品。卢某被鄂温克旗公安局民警抓获后,否认贩毒,辩称自己既不吸毒也不贩毒,接受检察院提审时,任然零口供。审判当日,公诉人以证人证言、办案机关的办案说明、搜查笔录、物证照片为依据驳回其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
      
      鄂温克旗人员法院最终审理,卢某因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的,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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