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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妹情深,妹妹为何把姐姐告上法庭?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8-24 11:00  浏览次数:
      家庭和睦就不需要立遗嘱了,这是很多人的惯性思维,那么遗嘱的作用就只有避免纠纷这一项吗?当然不是,立遗嘱不但可以避免家庭纠纷还可以在子女继承时减少很多麻烦,比如下面这一家,姐妹情深,却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继承财产。
     
        近日,有一对感情深厚的中年姐妹来到北京爱传承为老服务中心,在咨询后反倒奇怪地打起了官司。
     
        北京市朝阳区的张女士今年30岁,张女士有一个姐姐,姐妹二人关系很好。姐姐常年居住在美国,张女士与父母则住在北京,家里也一直有一位保姆照顾父母。2011年,张女士的母亲癌症晚期去世后,父亲也因悲伤过度,突发心脏病去世。办理完父母的后事,张女士和姐姐缓过神来,爸妈走的突然,没有立下遗嘱,留下多少遗产她们全然不知。
     
        姐妹俩拿着父母的身份证去银行查询存款却遭到拒绝。银行称,查询存款必须由查询人提供存款凭证。如果继承人仅有被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没有存款凭证和账号密码,银行无法办理查询业务,当然更不能将钱取出。
     
        在银行查询被拒的无奈情况下,张女士和姐姐来到北京爱传承为老服务中心咨询遗产继承事宜,根据她们的实际情况,律师分析,在老人没有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姐妹俩目前比较方便快捷的办法即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为此,张女士和姐姐“设计”打起了遗产纠纷官司。张女士以对父母生前赡养较多为由起诉姐姐,要求不分配给姐姐遗产。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姐妹俩最终继承到父母遗产。事后,姐妹俩承认打官司实属无奈,“只有进入诉讼程序,才能通过法院查明父母的遗产,打官司只是无奈之举。”
     
        爱传承特邀律师解读:家庭和睦也需提前立下遗嘱
     
        现实操作中,继承人往往存在遗产信息不明的情况,银行鉴于自身规章制度的原因,经常存在不积极配合权利人行使继承权的情形,导致继承难问题已经在司法个案中逐渐突显。
     
        律师建议,老人在生前订立遗嘱,将财产信息罗列其中,并分配好,这样就可以避免通过打官司来查明遗产信息,不仅减少了继承人的诉累,也能降低社会公共成本。
     
        “爱传承”资质铜牌

        订立遗嘱一定要选择专业机构,以免出现无效遗嘱,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出现案例中姐妹继承难对簿公堂的尴尬局面。北京爱传承为老服务中心是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指定服务机构、中国社会福利协会理事单位,是全国率先成立的专业遗嘱服务机构,国内首家遗嘱证书官方指定发行机构。目前该中心已开通多个咨询和服务窗口,网友可通过致电公益服务专线400-8910-999,或浏览官方网站www.icc365.com,或关注官方微信icc_365咨询,也可以直接到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16-5的服务大厅进行相关自书遗嘱订立法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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