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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心慧语:爱,是一种能力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13:47  浏览次数:

    导读:婚姻从未摧毁任何东西,只会让潜藏在里面的人格显露出来。爱并不会被婚姻所破坏,爱是被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所破坏。爱被搞砸,有时是因为当初就没有爱,有时是因为缺乏爱的能力。如果多了解爱的艺术,提高爱的能力,爱就会滋长,婚姻也就成为了让爱成长的空间。
       

         在众多婚姻情感咨询案例中,发现一个共性现象:来访者缺乏爱他人的能力。一个人,如果不能真诚地、谦恭地、勇敢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在自己的情感生活中,就增加了出问题的几率。从这个角度看,情感问题,有时是爱的能力问题。
     
    人们通常认为,要获得情感,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很少考虑自己有没有爱的能力。因此关注的是:别人会爱我吗?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不同的人采取了不同的途径。男性常采取的方法是,尽可能地获得名利和权力,女性则是通过保持美丽容貌,注重服饰打扮使自己更有魅力,所谓“男为悦己者勇”,“女为悦己者容”。不论男女,也有通过提高自己修养和品位的方式,来获得被人爱的可能性,如举止文雅,谦虚礼貌,乐于助人,谈吐风趣幽默等。总之,以上方式,都是要引起别人关注,增加对异性的吸引力而已。
     
    咨询中,有些人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自己的能力问题。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关键在于找到合适自己的爱的对象或爱自己的对象。究其原因,以前的婚姻,多是通过介绍人或撮合者以条约的方式确定下来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至于爱情,认为婚后自然就会产生,而这种婚姻因为选择少,而接纳度高,双方从小成长环境类似,性格、认识、爱好和习惯易达成一致,所以婚姻更稳定持久。而现在,浪漫式的爱情被普遍承认。这种自由恋爱的方式,自然会大大增加爱的对象的重要性。归根结蒂,现代爱情故事,很多是以权衡对方及本人的交换价值为前提,既要考虑对方值不值得我爱,也要考虑自己的实力和条件,对方会不会看中我。在当代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以及把物质成功看得高于一切的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
     
    陌生的男女,通过人际吸引,*终相许对方,融为一体时,俩人结合的一刹那,那就成为*幸福、*激动人心的体验。男女间奇迹般的亲密之所以容易发生,往往和双方能够满足对方某方面需求有关,和性的吸引力有关。但是,一旦把这种如痴如醉的爱恋,认为是婚姻中永远应该存在的内容时,想象和事实就产生了偏离,因为,当熟悉某样东西时,吸引力自然会下降。激情式的爱情,就其本质来说,不可能持久。出于浪漫愿望而产生的婚姻,正是导致情感问题的原因之一。
     
    从咨询案例中,有这样的感受:很难找出一种现象,像爱情那样以巨大的希望开始,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望而告终。公主与王子的故事永远定格在“他们开始了幸福的生活”。因此,心理咨询是和来访者一起分析问题的原因,反思自己,吸取教训,学会如何去爱,以利于情感关系向良性的方向发展。爱情是一门艺术,要学会爱,就得像学其他艺术,如音乐、绘画、雕刻技艺一样,提高爱的能力,掌握这门艺术。
     
    爱情关乎的是两个人,“平等”就显得尤为重要,“平等”在宗教的含义是:我们都是上帝之子,都是值得尊重的个体。这意味着,在爱的世界里,需要尊重每个人的差异,虽然婚姻将两人连在一起,但每个人又都是完整个体,是自成一体的宇宙。缺乏爱的能力一种主要表现就是:控制别人,让对方按自己的喜好做,小到生活锁碎,大到重要事情的选择。控制和尊重是对立的,控制对方常会让人不舒服,甚至痛苦。
     
    企图控制对方,是家庭冲突的主要导火线。要想爱情保持活力,我的观点是:抛弃凡事必须按我的喜好做的极端要求,小事多接纳尊重,大事多沟通协商,多一点尊重,少一点控制,在保留双方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与之合二为一,在爱中实现两人之间的统一。爱情是一种积极的力量,这股力量可以冲破人与人之间心灵的隔离,实现心与心的流动,并与之结合,而这种力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生长。爱一个人,就要允许他成为他自己,爱并不是占有,爱情决不是强制的产物。
     
    爱情的首要特性是给而不是得。什么是“给”?这个问题似乎很容易回答。一个人格不完善和不成熟的人,常把“给”理解为放弃,被别人夺走或作出牺牲。一个非常自我的人也可以给,但有前提,一定要通过交换,只“给”不“得”,对他来说就是欺骗,有被人拿走东西的感觉,这种人大多拒绝给予,婚姻中经常说对方骗了自己,多属于此类人。还有一种人,把“给”看成自我牺牲的美德,认为应该这么做,给就是准备牺牲,对这类人来说,“给”比“得”要道德,意味着宁可忍受“损失”也不要体验快乐。凡此种种,都是在情感生活中,对给真正意义的歪曲理解。
     
    人格完善、心智成熟、懂得爱的艺术的人对给的理解是:“给”是力量的*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和我的责任,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并使自己和对方充满欢乐。“给”比“得”带来更多的愉快,这不是因为“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自己的生命力和责任感。他不因给予而失去,不因给予而贫穷。
     
    从婚姻的很多现象中,不难看到爱的给予特性。比如,母亲爱孩子,她会把自己的养料给予腹中胎儿,给婴儿哺乳,给孩子拥抱和温暖等等。又如,在两情相悦的性活动中,双方的互动,就是一种给的行为:男性他把精液给予对方,女性在接受的同时也在给予,只不过表现形式复杂一点罢了,如果一方没有能力给,就可能出现性功能障碍。对人来说,不能给是极其痛苦的,总是得到的人不一定快乐,能给予的人才是幸福的富裕者。给的行为会让人获得力量感,增加自我认同感,并提高自尊,感觉自己是一个有力量的人。害怕给予的人,不管拥有多少,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和一个贫穷者无异。
     
    有爱的能力的人,可以把他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并一同分享欢乐。通过给,满足了对方,也丰富了自己,他给并不是为了得,通过他的给,会唤起对方的生命力,激活对方也成为一个能够给与的人,在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时,也提高了对方的生命感。给和得的人都会感谢这股力量,双方都会因为唤醒了生命力而充满快乐,因此,“给”也意味着“得”。在情感生活中,那些希望控制对方的人,只关注自己的得,而忘掉了自己也需要给,是缺乏爱的能力的表现。
     
    爱只能用爱去换,如果爱别人,但却没有唤起对方的爱,那么这种爱情是软弱无力的,是一种不幸。懂得爱的艺术的人,有爱的能力的人,他给的同时,不会把对方看作是施舍对象,而是努力和对方建立一种共生的亲密关系。有没有把爱看成给与,取决于人格的发展和完善,那些内心强大,充满自信的人,很少依赖别人,他们能找到对自己生命力的信赖。而缺乏这种特质的人,因为害怕失去,就害怕献出自己,也会害怕去爱。
     
    婚姻从未摧毁任何东西,只会让潜藏在里面的人格显露出来。爱并不会被婚姻所破坏,爱是被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所破坏。爱被搞砸,有时是因为当初就没有爱,有时是因为缺乏爱的能力。如果多了解爱的艺术,提高爱的能力,爱就会滋长,婚姻也就成为了让爱成长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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