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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化进程加速 易通贷争做行业表率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焦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1-17 11:52  浏览次数:
           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至今,正步入全面回归理性的时期。投资用户不仅更加关注平台运营是否规范,资产来源等问题,也越来越意识到自己的“金融消费者”身份,并具有相应的维权意识。11月14日,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了全国首个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规则,在制度建设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易通贷高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既出于企业和行业长远发展的考虑,更出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作为从业机构,责无旁贷。易通贷也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积极实践者。
     
          天津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规则,首次明确定义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概念:“指购买、使用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销售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或者接受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的自然人。” 
     
          金融消费者在我国属于新兴概念,2015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部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但美国早在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与现代法》就已经有了金融消费者的定义。
     
          易通贷高管指出,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时间尚短,用户对自身“金融消费者”身份的认识不足,对自身的权益如知情权、安全权、保密权、公平交易权等缺乏维护的意识,因此受到一些不良平台的影响做出了不理性的决策,甚至因此利益受到损害。
     
          身为金融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易通贷在六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重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赵明告诉记者,为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易通贷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与国家和协会组织的规章制度保持一致;为了保障消费者资产保密权、安全权,易通贷不断提升风控水平和网站系统稳定性,搭建商业银行级别的安全交易系统;而为了尊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易通贷充分给予消费者选择自由,并进行风险提示,同时公开了收益管理费和提现费用标准。
     
          有关专家指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是互金行业发展的基础,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部分,应当被全行业重视,并积极实践。相信继天津互金协会之后,会有更多机构和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性文件,为行业健康发展再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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